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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7-03-2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明确领导班子、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,推动财经系各项工作发展,提高班子影响力和执行力,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党总支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,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党纪教育。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,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
二、加强对班子成员开展党风、党性、党纪教育,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员处分条例,结合实际,明确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责任、党总支书记的第一责任、班子成员的“一岗双责”,研究和解决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在工作中预防和解决。

三、系党总支中心组把提高廉洁自律意识,强化责任担当意识,增强班子成员党性意识,提高党性修养,构筑牢固道德防线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,以提高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,做到熟知党纪党规,从思想上警钟长鸣,强化责任担当。

四、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,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,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规范工作秩序。重大事项坚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,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,同时坚持公开透明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从源头上预防腐败。根据学校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的要求,将日常经费使用、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、研究生推免、学生党员发展、学生奖学金评定及职工年度考核等环节,作为单位或个人风险点,并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,建立了上下有效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,做到工作有人抓、问题有人管、责任有人担。

五、系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《廉政准则》、《八项规定》和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》等规章制度,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,明确责任分工,狠抓制度落实,时刻绷紧反腐倡廉、带头遵纪遵法这根弦,不触“红线”、不越“雷池”。

六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、组织、廉洁、群众、工作和生活纪律,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做到廉洁自律、以身作则,影响和带动广大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从教意识,促进财经系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
财经系党总支

2017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