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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滨创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

发布者:财经系 [发表时间]:2020-11-1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山东滨创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,公司位于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,是经滨海区党工委、管委会批准设立的以园区开发服务运营为主业的国有企业,公司业务主要包括:园区规划运营、园区开发建设、企业创业投资咨询等业务,推动园区、企业、科技、金融、产业、生态相融合,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“一站式”“全周期”“全天候”服务。因业务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。


一、招聘对象及任职条件
详见附件1《山东滨创园区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》
二、应聘人员基本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素质良好,理想信念坚定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无不良记录;
2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,组织协调和综合表达能力较强,能独立开展工作;
3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具备团队合作精神;
4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5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6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曾受过刑事处罚的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。
7、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,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,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,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。
三、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
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均为山东潍坊滨海区,薪酬待遇参照区属国有企业薪酬标准执行。
四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(一)发布招聘信息
通过“潍坊滨海区发布”“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”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。
(二)个人报名
1、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2、报名时间:2020年11月17日-2020年11月22日(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3:30-16:30)。
3、报名地点: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观海路00266号滨海资本管理中心B座1栋5楼 。



4、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包括:
(1)《山东滨创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2);
(2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;
(3)学历和学位证书、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告;
(4)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;
(5)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。
以上材料原件在现场审核后退回,复印件按照顺序整理好,并用透明塑料档案袋装好一并上交。
(三)资格初审
初审时间:2020年11月17日-2020年11月22日。
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,第三方机构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对通过审查的人员,发放笔试准考证。对报名人员在报名、资格审查中,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发现,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。资格审查结果将在“潍坊滨海区发布”“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”公众号上进行公示。
五、考试内容和方法
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,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。
(一)笔试
1、笔试时间:
时间另行公布(详见“潍坊滨海区发布”“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”公众号)。
2、笔试地点:
地点另行公布(详见“潍坊滨海区发布”“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”公众号)。
3、笔试内容:
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,闭卷方式考试。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,总分为100分。
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,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核定后的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不足1:3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,若末位成绩并列,一同进入面试。成绩及入选名单在“潍坊滨海区发布”“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”公众号上进行公示。
笔试人员须持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笔试。
(二)面试
1、面试时间:
时间另行公布(详见“潍坊滨海区发布”“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”公众号)。
2、面试地点:
地点另行公布(详见“潍坊滨海区发布”“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”公众号)。
3、面试内容:
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,满分100分,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基础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。
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面试。
(三)总成绩
总成绩计算办法: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,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。
六、考察和体检
(一)考察
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:1的比例,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,组织考察。考察可根据岗位性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(二)体检
对考察合格人员,按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。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对放弃体检、考察资格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,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。
(三)公示聘用
对经考试、考察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在“潍坊滨海区发布”“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”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。公示期间有异议的,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,作出结论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,确立人事关系。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
七、其他事项
1、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考试防控的若干规定,应聘人员考试时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(绿码),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。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,须提供考试前14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;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,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,以及经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可疑症状(体温37.3℃以上,出现持续干咳、乏力、呼吸困难等症状)的考生,不得进入考场。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对于瞒报、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,涉及违反法律、法规的,移交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。
2、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,应仔细阅读本招录简章及附件,及时查看“潍坊滨海区发布”“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”公众号的最新信息和公告,保持通讯畅通有效,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
3、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出版物、上网卡等,均与本次招录机构无关。请提高警惕,谨防受骗。
4、招录机构承诺对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保密。
本简章由山东滨创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17753615965 陈女士  
             15095093197 王先生
(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3:30-16:30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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